
【苏州华亨律师,法律服务】
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周巍健主任,30余年资深执业经验,活跃在民商事领域一线实战派执业律师。以几千起案例经验为基石,加之上千次义务法律服务,将专业严谨与温情普法完美结合。没有套路,只有实话;不尚空谈,只重实操。以朴实之笔,释法理之深,致力于成为“民商事纠纷”中,值得您信赖的 “靠谱法律人”。
很多车主投保之后,以为交钱那一刻保险就立刻生效,殊不知保险里面有个“零时起保”的常见约定,一旦事故刚好卡在投保缴费与保单生效的空档期,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今天这个再审案例就把这个争议讲清楚了。
一、核心事实
本案为商某诉某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案件。当事人投保商业三者险之后,在保单约定“零时起保”生效时间之前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就“零时起保”条款是否有效、保险公司要不要承担商业三者险理赔责任产生重大争议,当事人申请再审。
二、裁判逻辑
对于新车首次投保的普通投保人,保险公司必须举证已经对“零时起保”条款完成明确说明、投保人清楚知晓该内容,该条款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举证充分说明的,该条款不能纳入保险合同。
如果投保人不是***次投保商业三者险、投保主体是企业、车辆属于营运车辆这类场景,可以推定投保人熟悉车险规则,此时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义务可以适当减轻,一般可以认定“零时起保”条款有效,除非投保人能够举证自己确实不知道该条款。
三、通俗解读
简单来说不能一刀切认定交钱保险马上生效,也不能直接默认零时起保永远有效。保险公司的免责类条款,原则上都要向投保人讲明白。经常买车险、企业、营运车主,本身对车险流程比较熟悉,法院对保险公司的告知要求会宽松一些;普通新手新车投保,保险公司就要好好解释清楚生效时间,没讲明白就不能拿这个条款拒赔。
四、实务忠告
各位车主办理车险的时候,一定要留意保单上的保险期间,看清生效起始时间。车辆脱保续保尽量提前办理,避免出现事故发生在保险空档期。企业、营运车辆管理人更要重点把控车险续保节点,防止保障断档。办理投保时,如果业务员没有主动说明生效时间,可以主动询问并且留存沟通记录,一旦后续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专业律师,结合您手里保单、聊天记录等证据综合评估案件走向,给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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